開個小型機制砂廠需要什么手續
開辦小型機制砂廠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1. 工商注冊
– 到當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確定企業名稱、經營范圍(需包含砂石生產、銷售等)。
2. 項目備案
– 向當地發改委或工信部門提交項目申請報告,完成投資項目備案。

3. 環保審批
– 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根據規模選擇報告書、報告表或登記表),報生態環境局審批,取得環評批復。
– 通過環保驗收后申領排污許可證。
4. 用地手續
– 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工業用地性質),提供土地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
– 若涉及林地或耕地,需額外辦理林業、農業部門審批。
5. 安全生產許可
– 非煤礦山類需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應急管理部門審批)。
– 普通加工廠需通過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
6. 水土保持方案(如涉及)
– 向水利部門提交方案并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
7. 其他許可
– 爆破許可(如需開采原料):公安部門審批。
– 采礦權(自采原料):自然資源局辦理采礦許可證。
8. 稅務登記
– 完成稅務登記,并按規定繳納資源稅、增值稅等稅費。
9. 設備與生產合規
– 確保破碎機、制砂機等設備符合國家節能環保標準。
10. 地方特殊要求
– 部分省份可能要求額外手續(如砂石行業準入許可),需咨詢當地主管部門。
注意事項:
– 優先選擇遠離居民區、水源保護地的場地。
– 提前與自然資源、環保等部門溝通政策要求,避免違規。

建議委托專業代理機構協助辦理,以提高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