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秋季入學前,是中小學教輔圖書的推廣期。記者采訪發(fā)現(xiàn),在“高定價、高回扣”經營模式的驅使下,中小學教輔圖書的價格普遍虛高。北京市一家出版社負責人透露,一些地方教育部門為了保護本地出版集團的利益,往往在教輔書評議階段,排斥原創(chuàng)出版社以及外省出版社的教輔圖書進入推薦目錄;另一方面,當?shù)爻霭嫔绾托氯A書店會給教育部門一定比例的利潤返還,每年大約上千萬元,雙方結成了“利益鏈”。
不可否認,目前學校教輔資料之亂、濫、貴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的確亟須治理。也不可否認,教輔價格虛高,與教育部門和圖書出版發(fā)行部門結成“利益鏈”、收受回扣、教輔市場壟斷、沒有市場競爭有天然的聯(lián)系,也亟須有關部門治理和打破。但是,作為進入各省教輔目錄的教輔價格虛高問題,教育等主管部門具有無可推卸的監(jiān)管責任。
為整治教輔圖書過多、過濫、過貴的問題,早在2012年,國家要求以省為單位,對中小學教輔材料進行評議,實行教輔目錄管理。同時,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新聞出版總署、教育部(微博)又聯(lián)合發(fā)出《關于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價格監(jiān)管的通知》,明確指出,教輔材料價格監(jiān)管的目標是通過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科學有效的價格機制,規(guī)范教輔材料出版發(fā)行市場價格行為,指導出版單位合理定價,切實降低教輔材料價格,減輕學生經濟負擔,促進新聞出版行業(yè)和教育事業(yè)健康有序發(fā)展;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對各省評議公告的教輔材料試行政府指導價,按照總體保本微利的原則統(tǒng)一制定印張基準價格,限定發(fā)行費用標準;經各省評議擬公告的教輔材料,其價格須經價格等主管部門確認。
也就是說,進入教輔目錄的教輔價格,必須是價格等部門嚴格把關的結果。然而,現(xiàn)實的教輔(包含目錄內的教輔)價格層層回扣,無不說明了相關教輔材料定價的虛高。這對于以上的規(guī)定來說,無不是莫大的諷刺。同時,這也充分說明了有關價格主管部門在教輔材料價格的審定方面,存在著嚴重的失察、失職、瀆職甚至故意違法犯罪等問題。
一本小教輔,幾多大問題。固然,就一本教輔而言,幾元幾十元,購買起來也許并沒有太大問題,但通過這簡單的幾元幾十元的教輔材料價格,凸顯的卻是有關教育主管部門收受回扣、行政壟斷,價格部門失職瀆職、玩忽職守等嚴重的違法犯罪等問題,亟須相關方面嚴查重處。只有加大違法違紀成本,教輔材料價格虛高問題才可能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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