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體制轉型過程中必須堅持“四項原則”——目標明確、充分宣傳、充分準備、雙軌制。在摧毀一個舊體制之前,必須建立一個新體制的雛形,把一切可能存在的問題全部預先解決掉,一旦進行體制切換,陣痛會降低到最少。
一個現代企業的“規則”應該包括給以下幾個內容:
第一, 明確而清晰的部門崗位職責;
第二, 清楚明確的干部職務任命;
第三, 科學合理的業務運作程序
第四, 一套嚴謹而完善的人事行政管理體系;
第五, 正式的會議管理制度;
第六, 完善的技術基礎;
第七, 培養“規則文化”;
第八, 嚴刑峻法。
中國企業的管理模式必須與現階段企業員工素質相匹配,對普通員工的“民主”式管理只能在50年之后實施。
筆者認為,現階段中國民營企業最缺乏的并不是民主,而是權威和秩序。所以民營企業首先必須建立起強有力的秩序,建立起高度的權威,必須有俾斯麥和李光耀那樣的鐵腕手段。
因此,凡有違紀行為或損害公司利益行為時,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管理制度, 決不能姑息縱容。遷就和寬容決不會讓違紀員工心存感激而改邪歸正,反而會使其變本加厲。因此,只要一出現違規行為,就要立即給予嚴厲的懲罰,出拳要快、下手要狠、力度要猛、氣勢要強、壓力要大,一定要有新加坡“鞭刑”那樣的震懾作用。一旦有違規行為出現,就要一鞭子抽過去,而且一定要見血,要讓違規者感到切膚疼痛。只有這樣,公司管理才能夠井然有序。只有當民營企業90%以上的員工達到中專或大專學歷時,“鞭刑”才能夠廢除。
但是,“嚴刑峻法”必須在員工權益和基本福利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進行,必須是執行公開頒布的各種管理制度;各種處罰措施和手段必須有明文規定的依據,處罰的過程也必須公開化和程序化;必須是法制,而不是人治,;必須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企業可以沒有民主,但必須有法制。
權威主義是建立在法制和可預知規則基礎之上的權威主義,而絕不是封建帝王式隨意化的生殺予奪。
規則的建立并不困難,難的在于執行。而執行規則的最大難度在于老板本人和高層干部是否能夠以身作則。
老板本人的“規則意識”是整個公司規則化推進工作能否成功的關鍵所在。很多民企出現的情況是:職業經理人一邊建立規則,老板和家族成員一邊違反規則。最后,規則變成了人人都可以踐踏的一紙空文。
不要認為建立規則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民企推行規則化是一件任重道遠的事情,過程中必然出現反復。只有經過無數次教訓挫折之后,人們的規則意識才能逐漸形成。
“建立規則之后就一勞永逸”的思想是一種天真的幻想。規則的最后確立是在無數次的違反規則和糾正違規行為的互動過程中逐漸形成的,職業經理人和企業高層管理者員必須有足夠的耐心。
一開始只制定能夠做得到的規則,即“最簡單化”規則。切忌貪多求快,決不要頒布很多以目前實際情況做不到的規則。通過“最簡單化”規則的落實到位,使公司形成一種牢固的“規則文化”。清華長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專家曾水良認為,這種“規則文化”實際上就是戰場上的突破口。一旦真正形成“規則文化”這一突破口,就可以全面擴大戰果,將企業全方位的規則全部建立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