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間上廁所每天不超兩次“上班期間一天不得超過兩次上廁所,每次不得超過5分鐘,否則罰款10元錢。”以上就是珠海市金灣區一家電子企業的管理規定,規定引發員工投訴,認為違反人性。對于為什么制定這樣的規定,這家公司的說法是:每天上、下午均安排了10分鐘休息時間,員工可趁著休息時間上廁所。公司規定的上廁所次數,則是除去休息時間外,工人還可上兩次廁所,時間已經足夠了。“光頭廠規”讓員工更優秀?80后女孩小曉在浙江鎮海精誠帕爾工程有限公司已經工作五六年了,一路打拼到中層。但就在去年,公司召開了管理層會議。老板出臺了一個新規定:所有管理層必須剃光頭,剃了每人獎勵1萬元,不剃的罰1萬元,不剃也不認罰的直接辭退。“我是女的,剃光頭以后怎么出門?”包括小曉在內的6名女員工,拒絕剃光頭也拒不認罰,不久,她們果然收到了辭退郵件。胖子入職后需減肥10斤3個月前,身為80后的張山斯,從一家商業雜志辭職,成為另一家新成立的傳媒公司的員工。這家傳媒公司的章程里,有一條“胖子入職后至少減肥10斤”的規定,曾讓當時體重已達99公斤的他有些難堪。不過,他在這一規定的督促下堅持鍛煉,3個月下來,不但體重減了10斤,也體會到工作之余鍛煉健身的重要性,這條看似歧視胖子的規定卻得到了大家的稱贊。關愛員工健康,強制胖員工減肥,看似不可思議,看似做了虧本生意,其實是雙贏結局。“強制減肥”,并不是企業的一個噱頭,而是要付出一定的代價。比如企業規定,上班時間自由、禁止加班,而且公司還專門為員工購置跑步機。這些措施,是在保障員工的勞動權益基礎之上。當前,一方面是就業形勢嚴峻,面臨的是“最難就業年”,另一方面是勞動者的權益受到侵害屢屢發生,在這樣的現實背景下,能夠以員工的身體健康為重,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說,都是難能可貴的。勞動者維權路三大障礙難跨越日前,中山大學承辦的《中國勞動力動態調查:2013年報告》正式發布。報告稱,有超過三分之一的雇員在被調查時點的上個月加過班,但近半數雇員加班無補償。有網友吐槽:不是我們“最勤勞”,而是我們“最沒轍”。管理者漠視《勞動法》2013年是《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的第六個年頭,六年來勞動爭議糾紛出現了從案件數量大爆發到高位運行的態勢。北京市海淀區法院日前對勞動爭議案件統計后發現,該院受理的此類案件逐年攀升:2011年度3216件,2012年度3319件,2013年1月至11月20日共計受理3635件,較上一年度同期受理案件數量增加13.06%.《勞動法》實施狀況堪憂。監管部門“雷聲大雨點小”要維護好勞動者加班權益,防止員工“被加班”、“被奉獻”,關鍵要建立行之有效的預防機制與監督機制,拿出實際行動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讓法律法規通上高壓電,只有這樣,保護勞動者權益時才能做到“雷聲、雨點都大”。也要借助法律的力量,完善企業工會組織,提高工會的地位,讓工會為勞動者說話,讓勞動者有平臺與用人單位平等展開工資協商,使勞動者可以理直氣壯的拒絕用人單位的侵權做法。勞動者不敢維權恐飯碗難保在回答“如果沒有領到加班費你敢不敢告單位”這一問題時,71%的網友選擇“不敢”,還有16%的人選擇“不和單位計較”。在回答“通過其他什么渠道解決”時,35%的人選擇“消極怠工”,選擇“沒多少錢,算了”和“無所謂”的各占14%,只有13%的網友選擇“找有關部門反映”,7%的人選擇“找領導反映”。一些勞動者擔心,向監察部門舉報后自己會因此丟了工作。還有一些勞動者認為,向用人單位提出支付加班費的要求,首先會丟“印象分”,即使領到了加班費,在今后的工作及發展中也會受到負面影響。
-延伸閱讀那些容易被忽視的職工權利在很多行業,特別是在建筑、輕工、服裝、餐飲服務等勞動密集型行業,中小型非公有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現象比較普遍,有的問題還相當嚴重。對于勞動者而言,勞動法規內容繁多,那么,哪些基本權益是易受侵犯又常常被勞動者忽視的呢?延時加班不加薪水休息權,是憲法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之一。盡管我國勞動法對于規范加班行為、保障勞動者休息權有明確規定,但現實中違規加班的情況仍大量存在,不但損害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也讓勞動者無法體面勞動。有限的休息時間,被無休止的加班占據,勞動者健康亮起“紅燈”。安徽小伙李哲在高溫下加班12小時后,最終死亡;江蘇一位IT從業者,因為連續加班一個月而突然猝死;北京某公關公司年僅24歲的員工突發疾病猝死,去世前也是連續加班一個多月……這樣的悲劇,近年時常見諸報端。“經常超負荷工作、飲食不規律、休息質量不高,是在透支自己的健康。”北京某三甲醫院的胸外科主治醫師表示,過度加班可能導致勞動者患上慢性疲勞綜合征,主要表現為神疲乏力、失眠多夢、耳鳴健忘、頭發脫落及須發早白等。情況嚴重的,還會造成體內荷爾蒙代謝失調、免疫力降低等惡性連鎖反應。如不及時治療,很容易引發心腦血管疾病,甚至“過勞死”。職業保護不健全2013年8月,河南新鄭一位72歲的環衛工因高溫勞作患上“熱射病”,不幸身亡。北京海淀一位52歲的清潔工值班掃街時突然暈倒,送醫不治。雖然,環衛工死后,當地有關部門采取了一些保障措施,但是高溫背景下,環衛工人的中暑死亡問題引起了社會關注。回顧最近乃至近年來發生的一系列環衛工中暑事件,不難發現,高溫中倒下的多是年老體弱者,其背后則是環衛工群體日益老齡化的趨勢。在鄭州,2.2萬環衛工人中,法定退休年齡以上的聘用人員占到了30%.“高齡環衛”現象在各地普遍存在,由此相伴生的一個權利困境就是,這些年老價廉的勞動力,大多是臨時工,沒有簽勞動合同,也沒有工傷保險,工作中一旦有個閃失,其權益難以得到維護。享受高薪不繳社保計算機專業博士畢業生袁基受聘某軟件開發公司,任技術部主管。勞動合同中載明:袁基月工資1萬元,無其他獎金福利,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保公司概不負責。今年3月,因開發方向等問題,袁基與公司高層發生分歧,被炒了“魷魚”。袁基要求公司為其補交社會保險,但公司認為,協議事先講好不繳社保,無權反悔。雙方為此成訟。法院最后判決:公司應當為袁基補交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是勞動者應享有的權利,是強制性的,用人單位必須繳納。觀點解讀奇葩規定帶來的結果是“雙輸”每一個成功企業的背后,除了是表面上源源不斷地績效收入,手下通常都有著一群忠心耿耿的員工。一個成功的企業家就說過:管理學上有三百多個方法可以解決一個難題,但是如果沒有事事以成就員工為出發點的前提,那么所有的方法都是無效的。員工不是企業賺錢機器員工是企業最重要的利益相關者之一,企業的資本及各種生產要素,只有和員工的勞動相結合,才能變成最終的產品和服務。因而,嚴格遵守國家合法使用員工的法律法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就成為企業最重要的社會責任之一,也是建立和諧勞動關系和良好內部環境的需要。因此,企業應當“以人為本”,關愛和善待自己的員工,切不可把員工視為賺錢機器,不管其人身安全與健康,把企業變成“血汗工廠”。否則,員工也不是傻子,就會用腳投票,抬腿走人,炒你的魷魚。搞不好,還會把你告上法庭。規定之所以“奇葩”關鍵在于沒有切實考慮員工的感受,所以導致令行不止,威嚴掃地,落人笑柄。奇葩規則只能給員工帶來抱怨與消極怠工,無法對工作起到正面的激勵作用,更不利于企業在現今這個競爭日趨激烈的市場長久生存。個人維權不可傻傻坐等近年來,我國在勞動者權益保障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尤其是法律援助門檻的降低、渠道的拓寬,讓不少勞動者受益。但不可否認的是,仍有不少勞動者不知如何維權,甚至不知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需要相關部門加強勞動監察、不斷拓寬維權渠道,但也需要勞動者自身充分了解與勞動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了解維權的程序,只有這樣,才能及時固定證據,第一時間向法援機構求助,也才能保證維權順利進行。即使領到了加班費,在今后的工作及發展中也會受到負面影響。
用人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費用都屬于違法行為(如押金、報名費、代收體檢費等),請應聘者提高警惕!查看詳情
濮陽人才網官方微信平臺
濮陽人才網手機網頁版
濮陽求職招聘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