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校園貸問題頻發。記者搜索發現,半年來,經媒體曝光的大學生因“校園貸”出問題的案件就有13起,涉及大學生人數500余人,涉案金額超千萬元。互聯網金融業內人士指出,“校園貸”貸款平臺應加強風險把控。也有心理學家指出,貸款消費的理念已蔓延進高校,涉世未深的大學生對于風險難以防范,政府部門應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監管。
面試熱點獨家解析
@京華時報吳龍貴:筆者始終堅持這樣的觀點:校園貸并無原罪。如果規范運營,校園貸的風險完全是可控的。現在的問題,一是少數大學生缺乏自控能力,比如媒體廣泛報道的大學生鄭德跳樓事件,就是因為這名同學迷戀賭球,利用28名同學的身份信息借貸近60萬元,最終無力償還而自殺,這和校園貸有多大的關系?刀能殺人,但責任不在刀,而在持刀的人。二是利用校園貸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典型的操作手法是:先成立一家皮包公司,承諾對大學生提供免費培訓,約定大學生先向某指定網站貸款,再由公司分期還給學生。然而當學生貸款后,公司便宣布破產,學生只能被迫還貸。這是一種換了馬甲的金融詐騙。對于“校園貸”問題,既要加強監管,更要精準打擊。前者而言,重點是提高借貸門檻,尤其是強化借貸平臺的審核力度,嚴防冒名借貸問題。后者而言,必須嚴格區分合法借貸與金融詐騙,對某些打著校園貸的幌子給大學生“挖坑”的借貸平臺,該取締要取締,該重罰要重罰,不能手軟。此外,仍需重申的是,大學生也要不斷加強對風險的識別和防范能力,同時少些虛榮心。
@人民網蔣萌:一個人從未成年到成年,從不諳世事到步入社會,要學習的東西很多,遠非書本上的知識就可以滿足。這之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對自己的各種行為負責。就貸款而言,屬于經濟行為,有借必然有還。如果青年高估或根本沒有評估自己的還貸能力,貿然“今天花明天的錢”,要么會將償債包袱甩給父母,要么會令自己陷入誠信危機。換言之,就算“取締”校園貸,初入社會的青年也會接觸商業貸款,倘若缺乏風險與責任意識,栽跟頭是早晚的事兒。當然,這不是說校園貸不存在問題,比如“只需身份證就能貸錢”以及不告知有高昂違約金,顯然有設圈套嫌疑。不規范甚至涉嫌高利貸的校園貸,必須被規范乃至取締。監管校園貸是一回事,學校與社會教會青年具有責任與風險意識是另一回事,需要兩手抓。對于家庭確實困難的學生,學校與社會還應給予助學幫扶。
@北京青年報汪昌蓮:在消費觀念與國際接軌的呼聲中,在各類消費資訊的鼓動下,部分國人爭先恐后地拋棄“以儉為德”的古訓,大踏步走進“舉債消費”的行列,而一些在校大學生,也紛紛加入了舉債消費的行列。但大學生舉債消費,實際上是過度消費。而“校園貸”輕易地發放貸款,很可能使理財觀念薄弱的大學生陷入惡性循環,為了還錢餓肚皮,或拆東墻補西墻,甚至做出違法亂紀和輕生的事情。河南一高校學生因無力償還網絡貸款而跳樓自殺,就是一個血的教訓。
“校園貸”是新生事物,其經營行為遠遠比不上實體銀行規范。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管,甚至監管根本就沒有“上線”,導致有的網貸平臺目無相關法律規定,自定霸王條款,自設收費規則,在網上布設“透支陷阱”,誘使一些大學生等盲目的消費者,“奮不顧身”地往下跳。不可否認,作為網貸平臺,當然希望公眾都來貸款,去“花明天的錢享受今天的生活”,這樣網貸平臺可以有很大的利潤。但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網貸平臺,更應該提醒大學生不要負債消費。網貸平臺應從追求利潤最大化,轉為追求合理的利潤,引導大學生理性消費。
規范“校園貸”,還需多方發力。首先,應建立網上信貸資格準入制度,明確放貸額度、利息標準等重要事項;同時,建立網絡金融監管機構,對網絡信貸平臺進行實質監控,嚴厲打擊高息及高額罰息等變相“高利貸”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基本權利;再者,大學生應端正消費心理,理性消費,合理消費,慎咬網貸“蘋果”,避免吞下失信“苦果”。
特別是,“校園貸”糾紛頻發,倒逼高校引入風險教育。要讓大學生對網貸風險有必要的經濟和心理準備,在貸款消費問題上一定要量力而行。同時,在有創業意識的同時,要認識到貸款創業的不易。比如,從統計學角度看,1000個大學生貸款創業,成功的案例也僅是千分之幾。而如果不成功,則對個人的心理、學業甚至家庭都會產生影響。這不僅僅有本身的素質問題,不僅僅是高等教育問題,也不僅僅是政府給的政策問題,更需要有一定的市場環境。
華圖解析:隨著社會觀念的進步,超前消費等理念逐漸被人們接受。在這樣的背景下,大學生網貸消費也成為普遍現象,很多網購平臺也推出網貸服務迎合大學生消費需求。然而大學生尚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更重要的是還將助長大學生過度消費、盲目攀比之風,因此網貸市場亟待健全規則,加強監管。
一方面,對于大學生而言,網絡貸款在當下“觸手可及”,不可避免會刺激他們超前消費、過度消費。而在享受到網絡貸款的好處之后,有些大學生必定會為自己的“輕率與糊涂”付出代價。另一方面,現在的個別網絡貸款對大學生門檻過低,申請便利、手續簡單、放款速度快,更有部分貸款存在審核不嚴格、高利率、高違約金的特點。即便如此,他們在明知許多大學生缺乏支付能力的情況下,卻要將其作為重點客戶群,這無疑是給大學生設置好的商業陷阱。在給大學生帶來短暫的便利之后,卻讓他們陷入難以自拔的泥沼之中。面對物質主義、消費主義和享樂主義的沖擊,一些精神“缺鈣”的大學生便會陷入“連環貸”的困境之中。
在這些事件背后我們應該看到的是當下的大學生缺乏自制力,為了滿足個人的消費需求,盲目追逐網絡的新鮮事物,對于潛在的風險不甚了解,而且數量不在少數,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隱患。更應該反思教育的缺失,無論是學校亦或是家庭,對于孩子在理財方面,在消費方面的教育少之又少,導致很多孩子為了一時的享受,誤入網貸平臺的陷阱。
為了杜絕悲劇再次發生,就要加強對投資人和借款人的雙向教育,這樣才能從源頭上解決問題。首先,學校和家長應該把培育理性消費觀念當做大學生教育的重要內容,引導大學生科學、理性的消費,教會他們確立合理的消費期望值,避免消費欲望的膨脹和經濟能力的對立。其次,對于大學生自身來說,構建科學健康的生活方式,用理智支配消費,把理財能力和消費能力的提升作為必修課,促使身心健康和諧的發展,為走上社會打下良好的基礎。最后,互聯網經濟不是非法之地,政府監管部門應該使校園網絡貸款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健全校園網絡貸款的邊界和規則,加強對其的市場監管,增強社會規范的震懾力和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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