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這樣說過,“市場經濟里,人也是有價位的”。最明顯的體現就是企業高管薪酬,最驚人的體現就是金融機構高管薪酬。昨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嚴格規范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管理,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促進機會公平。
金融高管薪酬高不高
每年上市公司年報出齊的時候,統計高管薪酬排在前十位的不是央企就是金融機構,特別是金融機構,除了具有驚人的盈利能力外,還有“天價”的高管薪酬。
單從2010年的年報中就不難看出,商業銀行的高管收入就極其豐厚,如去年接替法蘭克·紐曼擔任深發展銀行董事長的肖遂寧2010年薪酬為825萬元,其 2009年薪酬為486萬元,增幅接近70%;其前任法蘭克·紐曼2009年的薪酬則高達1741萬元。民生銀行[6.60 -1.35% 股吧 研報]董事長董文標則以715.48萬元摘得銀行亞軍。國有銀行高管薪酬雖然看起來低于股份制銀行,但是幾百萬也不是問題。
其他金融機構也一樣,記者查閱了手中的一份2010年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榜單,排名前十位的就有5位為金融機構老總,第一位為中國平安原總經理張子欣,以超過1000萬元的年薪成為名副其實的“打工皇帝”。
但不少人也認為,業績高薪酬高,業績低薪酬低,薪酬掛鉤業績很正常,但這些最賺錢的企業“業績”也存在很大爭議。“國內市場嚴重缺乏競爭,令央企國企、金融機構具有了壟斷性質,如此一來高利潤實屬正常。”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3.04 -0.98% 股吧 研報]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
高管薪酬比例界定不明確
其實,對于金融機構的高管薪酬究竟如何評定,甚至很多業內人士也不了解,而且每家金融機構的評判標準也不一。亞洲開發銀行中國代表處高級經濟學家莊健表示,金融機構天價高管薪酬形成的原因主要還是行業壟斷和競爭不充分,但是高管薪酬究竟如何界定,沒有明確的比例和規定,導致金融機構高管與其基層工作人員的薪酬產生天壤之別。
郭田勇則肯定了金融行業高管的成績,金融行業實現高額盈利,高管肯定功不可沒,高薪酬也是個人能力強的體現,但是這一方面與銀行高管和各層次員工的努力分不開,另一方面國內金融市場不是一個完全開放、有序競爭的市場,政策保護嚴重,所以如果單以高盈利和高工資畫等號,也相當不客觀。
還有很多市場人士對金融機構高管的高薪酬質疑聲很大,高盈利高薪酬,轉嫁到客戶身上應該是高品質的服務,但是金融機構對客戶的服務方面卻并不過關,所以收入分配制度的合理性也欠佳。
加強監管規范高管薪酬
早在2009年,財政部出臺了《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規定: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最高年薪為280萬元人民幣,且該薪酬為稅前收入。隨后,銀監會也發布《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明確提出商業銀行的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其薪酬總額的35%。同時,銀監會也曾強調高管薪酬應與銀行風險掛鉤更為科學。
仔細研讀政府工作報告可以注意到,溫家寶指出,要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莊健表示,雖然國家對高收入人群的稅率較高,但是執行力嚴重缺乏,究竟是否按時、按薪酬比例納稅不得而知,更重要的是很多金融機構高管薪酬不透明,很多灰色收入公眾并不能看到,所以目前最重要的就是要繼續加強監管,這樣有利于收入再分配。
對于如何抑制高管薪酬的隨意性,郭田勇則建議,一方面財政部、銀監會此前出臺過的相應措施需要進一步完善、細化;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強市場化競爭,通過市場來決定高管薪酬的高低,這樣才能縮小收入分配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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