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精心設計的制度發揮不了作用,幾乎所有的制度都僅僅只能是“寫在紙上、掛在嘴上、貼在墻上”,根本就無法從墻上、紙上、嘴上走下來,“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更是成為一種常態。這就是中國式管理的現狀。那么,為什么制度的命運如此坎坷?新優道顧問機構總裁姚紹龍對此有兩個最基本的理解:一是沒有執行,二是根本就不可執行,除此無他!
制度沒有執行是首先文化問題,是認識不到位。大家都意識不到制度的重要性,認識不到制度就是組織的游戲規則,是組織高效健康運營的保證,更認識不到規則對組織成員的保護作用和安全感。其次,是人品問題,比方說,管理者不能以身作則,自私自利,選擇性執行等等。但是,這個是可以通過培訓學習來解決的。
而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制度不能執行卻是因為第二個原因——制度本身不具備可執行性。這是制度設計出了問題:一是不切實際,依靠百度,盲目照抄別人的制度,殊不知任何組織都有其特殊性;二是不合人性,違背了基本的管理科學,不符合基本的管理原理和邏輯;三是制度零散不成體系,顧此失彼,頭痛醫頭。而這一切,都是因為管理者本身不具備管理能力,不懂管理科學所導致的。這也是很多制度一經公布就成笑談的主要原因。
據央行反洗錢中心公開披露的數據顯示,這些年來外逃的貪官達到了一萬名,卷走的金額高達8千個億。相當于2009年全國的個人所得稅總和,起碼可以再造四個三峽工程了。為什么一群群貪官可以順利出逃?為什么貪官層出不窮?沒有制度嗎?肯定有!但根本就不可執行。
懂管理的人都知道,管理學上有個“責任原理”。這個原理把職務責任分為“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和管理責任”三部分,這里面,主要責任是個體的,次要責任是連帶責任,而管理責任則是來自上級的監管責任。也就是說,一個人犯了錯,他的上下左右都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都有責任提醒和監督,這就形成了責任控制體系。
假如我們的制度完善到了這個水平,誰提拔了他們?誰重用了他們?誰是他的上司?誰是他的相關利益者?都能一查到底,還會有那么多的貪官嗎?而現在,顯然是不會有人對貪官外逃負責,每一個貪官都是先裸后逃,最后全身而退,幾乎天天上演著貪官裸官勝利大逃亡!這都不是人的問題,而是管理制度的問題。
在中國企業里,制度能夠執行的也是少得可憐。所以,中國企業的人均績效不到歐美企業的五分之一。很多管理者認為制度很簡單,隨便都能寫出來。我經常在面試時就發現,很多一兩年企業助理文員經驗的人都說為企業編制過管理制度,真的為這些企業捏一把汗。這些人根本沒有任何管理經驗,也非管理專業出身,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管理必須遵循的原理和邏輯,你在網上下載的東西,根本就沒有用,反而還會危害企業。要是認為隨便一個識字的人都能寫制度做管理,對不起,你的企業可能永遠都是游擊隊。
一個企業的成熟,首先是體現在制度上的成熟;一個企業的發展,制度也是最基本的保障。但是,制度必須是很系統化的,相互配套的,它必須涵蓋企業的方方面面。而現在,幾乎九成九企業的制度都不配套——制度和制度不配套,掛一漏萬、處處漏洞;制度和人不配套,很多制度都是反人性的東西,一出臺就遭人反對;制度和現實不配套,脫離世際、閉門造車;制度和文化不配套,相互不兼容。所以,要想執行、要想有效,簡直是天方夜談!
制度設計就是一場管理變革,而管理改革是一個很復雜很系統的病癥治理過程,如果你只有一味藥,說干燥就吃巴豆,沒有別的藥配著不行,好了之后又會干燥。所以,必須是一副藥而不是一味藥,治病需要的也是復方而不是單方。管理制度設計也一樣,必須是一套制度而絕不是一個制度,必須成系統,這是最基本的邏輯。
職場小貼士:人是有限理性的經濟人,在缺少有效激勵機制的條件下,人們往往會產生機會主義行為。制度設計應引導人們如實傳遞信息,從而達到個人目標與社會目標的一致性。“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種現象何以存在?原因就在于激勵不相容。因此,制度設計應考慮到個人的需求和回報,使個人理性與集體理性趨于一致。顯然,這類制度設計的對象應當是針對那些品位高尚的人。次優的制度設計是使行為者在追求個人利益的同時也滿足社會目標。較差的制度設計所考慮的僅是整體和社會的目標,忽視了個人利益,片面強調集體利益而犧牲個人利益。最差的制度設計是僅對少數人的利益負責,而不顧整體和社會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