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導因電影《我不是潘金蓮》而與王思聰“開撕”很難說是為了對賭協議,因為這份協議更接近于是華誼為了留住馮小剛而進行的風險投資,而馮導是只賺不賠的。
文/ 皮海洲
最近,著名導演馮小剛因電影《我不是潘金蓮》與萬達集團董事王思聰“開撕”一事受到國人注目。11月18日,由于在萬達院線的排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馮小剛因此不滿并通過微博公開向王健林“喊話”,以潘金蓮的口吻直指萬達院線玩壟斷、格局小。萬達董事、王健林之子王思聰亦予以反擊,稱是不看好影片而降低排片。
對于馮小剛親自上陣“開撕”的“拼勁”,有輿論認為是迫于對賭協議。美拉傳媒全稱“浙江東陽美拉傳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2日,股東馮小剛和陸國強合計持有的70%的股權。
2015年11月華誼兄弟和馮小剛旗下的美拉傳媒簽訂的對賭協議,馮小剛等兩名股東承諾2016年不低于1個億的凈利潤。而今年上半年,美拉傳媒的凈利潤只有3535萬元,還有近6500萬元的利潤差額,就靠《我不是潘金蓮》創造了,如果完不成業績,馮小剛本人就要掏腰包來補上。
但筆者以為,馮導“開撕”很難說是為了對賭協議。因為華誼兄弟與美拉傳媒所簽訂的對賭協議,實質上更接近于華誼兄弟為了留住馮小剛而向他進行的風險投資,對于馮小剛是只賺不賠的。
從對賭協議來看,雖然美拉傳媒有凈利潤不低于1億元的業績承諾,而且以后4年每年增長不低于15%,但實際情況是,即便馮小剛這5年全部交白卷,馮小剛與另一股東二人仍然可穩賺5.78億元。
因為在去年11月華誼兄弟收購美拉傳媒的時候,收購價格高達10.50億元,而美拉傳媒當時的凈資產是-0.55萬元,并且收購的只是美拉傳媒70%的股權。根據對賭協議,美拉傳媒5年要創造的利潤為6.74億元,華誼兄弟占70%的股權,所對應的利潤是4.72億元。這就是說,華誼兄弟以低于收購額近6億的利潤目標擬定對賭協議,差距之大令人費解。
然而商人是不會做虧本買賣的,華誼作為一家上市公司又為何要以遠低于收購額的利潤回報擬定對賭協議呢?風險投資或許是一個原因。
拉美傳媒原實控人馮小剛作為知名導演,其背后所圍聚的人脈與產業資源不可多得。在當下商業片大勢的時代,憑借馮導的名人效應,在未來某一天實現電影票房的超預期回報并非不可能。就此而論,華誼以近6億元作為對拉美傳媒未來的風險投資倒也合乎常理。
就拉美傳媒而言,雖然說如果目標沒有完成,馮導將自行補上,但華誼兄弟在收購時已出資10.50億,嚴格說來,馮導在經濟上并沒有多少損失。但其他損失卻是有的,比如說面子。即便華誼看重的是馮導的超額回報,但如果美拉傳媒連1個億的目標都完成不了,畢竟說不過去。
至于馮導與王思聰“開撕”,則更有可能是對電影《我不是潘金蓮》的宣傳策略。基于華誼兄弟與萬達院線之間的恩怨,由華誼兄弟出品的《我不是潘金蓮》在萬達院線受到冷遇是正常現象。對于這一點,馮導不可能不清楚。但馮導仍然“開撕”,而不論是王健林還是王思聰應戰,馮導都是贏家,并起到電影宣傳效果。相比制造緋聞宣傳影片,這一招顯然要高明多了。
不僅如此,馮導與王思聰“開撕”,也是為了給華誼兄弟“減壓”。華誼兄弟收購美拉傳媒一案,原本就在市場上造成了不良影響,質疑聲音很大。如果在華誼兄弟如此優越的條件面前,馮導仍然完成不了約定業績目標,這會讓華誼兄弟陷入尷尬境地,投資者的質疑聲音也難免卷土重來。這樣來看,馮導也算是“拼”了。
作者: □皮海洲(財經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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