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某地一職工“被‘炒魷魚’卻簽‘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報道,引起了社會各方面的關注。沈陽一名普通的勞動者林東,在證券公司工作了十多年,揚州網訊 每年簽訂一次勞動合同,可是今年眼見著要續簽時卻被單位無情地“炒魷魚”了。該市仲裁委認為,證券公司無故開除工作十多年的職工,沒有法律依據,應糾正。為此,裁定證券公司要與林東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昨天上午,我市勞動仲裁委員會相關負責人對此案特別做出解釋。勞動部門提醒,勞動者不要以此作為參照,上述做法有待商討,勞動者不要盲目維權。同時,市勞動仲裁委員會就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的種種現象進行解釋,指導揚城勞動者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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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續簽合同時被單位辭退,合不合法?
市勞動仲裁委相關負責人指出,續簽就意味著合同到期,《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的,用人單位是可以終止勞動合同的,也就是說證券公司終止勞動合同并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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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了10年,是否就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市勞動仲裁委相關負責人分析說,《勞動合同法》確實規定,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是需要強調的是,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需在《勞動合同法》施行后,開始計算續訂次數。《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其計算的次數清楚地表明應從2008年1月1日后所簽訂的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次數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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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單位“炒魷魚”這樣維權
記者調查發現,《勞動合同法》的實施細則尚未發布,法律中一些條款概念化,使得各地仲裁部門根據自己的理解做出裁決,因而出現了同樣的案子,在不同的地域確有兩種不同的裁決,引起了勞資雙方的紛爭。那么揚城勞動者遇到“炒魷魚”之類的事件,應該怎樣合理維權呢?市勞動仲裁部門進行了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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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違法辭退,員工有兩種選擇
疑問:如果您在2008年以后和單位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勞動合同,且合同還沒有到期就很不幸地被單位辭退的職工, 面對無情的單位,勞動者心灰意冷,那么除了可以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勞動者能不能換個其他的方式補償呢?
解答:市仲裁部門指出,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依法索要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作為賠償金,而經濟補償的標準則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工資標準。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簡單地來說,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一定要是強迫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可以用賠償金來補償,這樣是用經濟的杠桿來解決勞動合同的非法解除,而不是以一紙可能無法執行的裁決來簡單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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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錯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將無補償
疑問:說到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十分郁悶,過去簡簡單單的一句話解除勞動關系,如今多了“非法”兩個字, 企業的負擔似乎“變重了”。“動不動就是補償金,有的還要賠償金,遇到那些難纏的職工我們都不知道該怎么辦?”我市某快遞公司相關負責人向記者感慨道。
解答:市勞動仲裁部門的相關負責人指出,只有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六種情形才能解除勞動關系,否則都是違法,如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或是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
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六種情形。也就是說,如果勞動者有重大過錯,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而且,勞動者違反本條所規定的內容,用人單位都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此外,除了職工本身的原因,用人單位本身發生了變故,符合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依舊可以解除勞動關系。比如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是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以及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類似于這樣的情況,用人單位同樣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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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合同
疑問:從沈陽的林東案件來看,單位辭退他事先沒有打招呼,說不要就不要,這讓林東在心理上無法承受。顯然,單位辭退沒有及時向勞動者說明解除勞動關系的原因,過于粗暴。需要提醒的是,不是所有的勞動者都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比如勞動者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其勞動合同。
解答:市仲裁部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解釋說,《勞動合同法》對禁止解除勞動合同做出規定,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以及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此外,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也受到保護;遇到上述的情況,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就是違法,勞動者可以投訴。
(濮陽人才網王偉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