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事故不僅發(fā)生在馬路上,就連職場上也出現了專業(yè)“碰瓷”者。他們到用工企業(yè)應聘成功后,很快便以“磨洋工”的方式故意讓企業(yè)開除自己,然后借機向企業(yè)索取數額不等的賠償金、誤工費等。日前,經寶山區(qū)檢察院審查,一個專門以應聘為幌子,有組織、有預謀地去企業(yè)進行敲詐勒索的犯罪團伙被依法提起公訴。
怠工被炒魷魚后竟反索賠償 今年年初,在建筑工地承包業(yè)務的個體經營戶小劉招聘了栗某等幾名建筑工人。雙方就工資待遇等達成口頭協(xié)議,沒有簽訂正式勞務合同。就在開工次日,小劉發(fā)現栗某等根本不會刷墻、扎鋼筋等技術,而且經常偷懶、怠工。幾經考量,小劉決定將栗某等人辭退,并主動提出會將那幾天的工資發(fā)給他們。 小劉的決定遭到栗某等人的拒絕。栗某表示,辭退可以,但必須得賠償誤工費、車馬費等損失,共計5000元。遭到拒絕后,他們開始賴在工地上胡鬧,還毆打其他工人,直至警察趕到現場才平息。 警方調查發(fā)現,近段時間已有多家企業(yè)遭遇類似情況。栗某等人在上海多處工地都有類似行為,之前均被當作普通民事糾紛進行調解處理。由于栗某等人都是老鄉(xiāng),警方推斷這是一個專業(yè)的應聘“碰瓷”團伙。警方決定加大案件偵查力度,通過多方取證固定了犯罪證據。最終,栗某等人交代了招聘“碰瓷”的事實。
背后是專業(yè)應聘“碰瓷”團伙 據交代,團伙七八個人分工明確:有的專門負責與招工企業(yè)接洽,有的負責發(fā)生糾紛后的談判、起哄甚至暴力威脅等。 作案手法也比較固定,通常是利用用人單位招工的機會,三五人一起應聘入職,之后便消極怠工,并在工作過程中抱怨工資低、工作辛苦等。等用工單位要辭退他們時,便會提出賠償所謂損失的要求。為了達到目的,在索要錢財的過程中,還會有團伙成員扮演中間人出面調停和談判。 經警方偵查,2013年起栗某等人至少先后4次成功敲詐,勒索錢款共計超過2萬元。而被勒索敲詐的用工單位中,只有小劉主動向警方報案,其他單位則選擇息事寧人。檢察官提醒,企業(yè)招工一定要通過正規(guī)渠道招工,不要給居心不良者制造“碰瓷”機會。招工后,應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務合同,標明用工條件、工資待遇、合同解除條件等事項。如發(fā)現務工人員有消極怠工、尋釁滋事的端倪,應盡快向有關部門尋求幫助,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用人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費用都屬于違法行為(如押金、報名費、代收體檢費等),請應聘者提高警惕!查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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