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小長假,網上流傳著不少攢長假攻略。然而,王先生卻為過長假編造理由請假,結果被單位辭退。 今年端午節(jié),為攢長假,王先生以妻子受傷需要照顧為由,向單位請事假3天并獲得批準,王先生因此獲得了端午節(jié)之外的休假,在家大休一個星期。
沒想到,有一公司同事偶然見到王先生的妻子仍在上班,且并沒有受傷,便向領導說了此事。單位領導找王先生核實情況,王先生只好承認了編造事假理由獲取休假的事情。
為此,根據公司規(guī)章制度中關于“編造理由獲取事假,經核實,請休事假屬于曠工,曠工三天及以上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單位對王先生作出了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決定,并向王先生書面送達。
收到處理決定后,王先生認為單位處罰過于嚴重,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并提起仲裁。仲裁認為公司的解除行為合法有據,駁回了王先生的申請請求。后來,王先生不服仲裁結果,訴至海淀法院,海淀法院判決認定公司為合法解除勞動合同,故駁回王先生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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